法律问答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吗?如果公证了有没有受法律保护,公证一下多少钱

公证
2019-02-17 09:1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办理房产公证手续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房产公证办理手续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房屋的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是需要由被征收人选定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2、房屋的评估补偿的构成是由房屋主体建筑价格、土地价格、附属物价格、装饰装璜价格、另外还有搬家费、过渡费、各项奖励和补贴。
    3、对土地的补偿需查核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的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的,如果是住宅房拆迁时是不问土地取得时的性质的,土地补偿价格是按当地同区位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如果是非住宅房只有出让性质的土地才按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划拔性质的土地是需要按所剩使用年限给予确当土地价格补偿。
    4、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从属于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人就是土地使用权人,不存在有土地证的人可以另外补偿。
  •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
    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 一般去你公有住房(继承房屋)所在的区(市)办理公证,通过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区,市,省三个地方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跟房屋的性质没有关系的。
    1.继承公证、赠与公证按照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计算公证费;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照房产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公证费;委托公证按件收费,一般200-300元;遗嘱公证按件收费,一般200-300元;放弃继承权声明按件收费,一般300-500元;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件收费,一般400元左右.
    2.沈阳市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有明文规定,各省物价部门根据国家下发的收费文件结合本省情况做相应调整,也就是说,各省公证收费会有些差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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