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订婚给女方拿了三万多块钱,订婚半年女方要求结婚,然后我家就给他们定日子,定婚车,礼炮乐队,没多久女方又因之前买的婚房还没下来,各种逼迫刁难,要求再买套房子,女方带女方父母领着我弟去县城挑房,最后没办法,只好重新又买了套房子,结婚日子将近,女方没事找事跟我弟吵架,说考虑考虑要不要跟我弟结婚?,我想问一下,如果女方悔婚我们是否可以要回彩礼钱,还有订婚给女方买的礼钱,订婚宴席花的钱,订婚车礼炮乐队花的钱,订婚之后给女方买的手机,衣服,包包等所花的钱,能否要回,还有因他们逼迫又买的房子该怎么处理?请律师帮帮忙,告知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