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母亲有一场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她说将来要把土地给我,现在她口头上立了遗嘱要把土地给我妹妹。这份遗嘱有效吗?

土地纠纷
2021-09-21 07:1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由两个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一份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实质要件为:
    1、立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行为能力,也就说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 遗嘱想要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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