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第二次结婚了。他此前曾隐瞒过自己第二次结婚的历史。我不知道他结过两次婚,直到我们结婚一年多,但他们都离婚了。现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部分家庭财产都归我所有。我想留下一份遗嘱来解释,他死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部分完全由我继承,而我所有的财产都由我的儿子继承,怎么写?

2021-09-21 11:4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其中的一半为另一方所有,剩下的一半加上死亡者的个人财产为死亡者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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