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法》格式条款情形

2021-09-22 13:1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形成格式条款的,除了应该具备合同的相关内容以外,还要具备的是它本身所有的特点,包括一方(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
  • 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
    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
    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
    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
    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
    七、合同的份数;
    八、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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