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东,把房子租给租客,租期三年,合同中写明不能拖欠房租,如果逾期未交付租金?我是房东,把房子租给租客,租期三年,合同中写明不能拖欠房租,如果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我方有权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百加收滞纳金,现在他已经拖欠房租三个多月了,每月租金3800,现在他提出不住了,一共住了半年,我该怎么维权

2019-02-18 06: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3、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以
    1、3方式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另外,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
  • 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已经发生的租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通常是2-3个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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