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去年5月份走金融贷款5万买的车。做了3年的分期基本每月还款1720到现在还了16个月今天想把余款一次性结清结果查了下还要32000才能结清,其中还有1500快违约金,这样算下来等于5万块钱一年多一点收了我一万的利息。请问这样合理么?怎样维权?瑞福德金融,这不是在坑人吗?

2019-02-18 08:4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所谓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利息和违约金的关系
    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了借款利息和逾期还款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旦借款人逾期还款,其不仅需要支付借款期间所约定的利息,还需要支付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对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明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 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但为了督促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给合同履行提供一种担保,实践中,民间借贷双方一般是可以就借款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 汽车贷款计算器使用步骤:  1)选择省份与城市(根据不同城市,贷款购车的利率有所不同)  2)填写汽车裸车价格(不包括上牌,购置税等费用)  3)选择贷款类型(即还款方式)  4)输入首付款(最低不可小于车价的20%)  5)选择还款期数(可选择13个月到60个月不等)  汽车贷款计算  
    1.6升以上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0%  
    1.6升及以下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7.5%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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