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23,我男朋友20,怀孕了由于他未到法定年龄领不到结婚证,我是安徽的,他是山东的,请问小孩户口要怎么上

2019-02-18 09:19: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的婚姻需符合四个实质条件和一个形式条件。这四个实质条件是:
    1、结婚当事人双方均未婚
    2、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一个形式条件是到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因而达未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登记的。
  • 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生下子女后又没有结婚时:
    1、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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