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2年2月订购了两套推拉门用做新房装修,一个透明的用在厨房,一个带花样不透明的用在卫生间。结果8月份与店主联系还没有到货,让等等。直到9月份婚期将至才告诉我们其中一个门的玻璃到不了了,让换一款。没办法只能换了一款,店家说价位是一样的。我当时订购的是380元/平,是当时他们店里最贵的一款。换购的那款明显感觉没那么好,店家还是说380元/平,协商后店家给到350元/平。因为婚期到了,也就同意了。结果现在门安上还不足一年的时间。玻璃上的花纹就开始掉漆,一碰就掉,不敢擦也不敢碰,明显看出花纹的漆裂出很细的纹掉漆的部分玻璃已经透明,因为是卫生间,感觉很不好。和商家沟通,商家说厂家说没别的办法,只能在里面贴一层白色的膜,可在已经要掉的漆上贴东西,能有什么保证,就算目前没问题,可时间久点,在卫生间洗澡、开浴霸。水和热也还是有质量问题。商家还说其中厂家邮来的贴膜我们还要付一部分的路费。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找消费者协会么?商家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侵犯我的消费权利,用高价买次品。还有如果我不同意贴膜,我应该怎样争取我的权利

消费者维权
2019-02-18 09:3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什么是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就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所导致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 的问题。
  • 医疗产品质量有问题  索赔厂家还是医院任你选  法条解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将“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及不合格血液”纳入了医疗产品消费损害赔偿的范畴,并赋予了医疗产品消费者及其家属对遭遇上述医疗产品损害下的赔偿选择权,明确了医疗机构可以作为直接赔偿义务人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小王患有糖尿病需每天服降糖药,经常到其所在社区医院开取处方降糖药。谁知该社区医院给小王开的降糖药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小王糖尿病加重,后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发现了该降糖药的质量问题。
    小王找到社区医院要求赔偿,该医院认为虽然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但是药品质量问题不是该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认为小王应该找制药厂家索赔。而此时制药厂家已经倒闭无力赔偿,小王无法向厂家主张权利。
      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医院很少就药品质量进行赔偿,但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小王这种情况就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进行赔偿,不用担心厂家倒闭造成无法赔偿的情况。  维权提示对于需要经常消费特殊药品的消费者,最好能够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开取药物使用,如果因为药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的,除了可以起诉药品生产厂家,还可以起诉医疗机构获得赔偿。

  • 一、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与商店发生争议后,
    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暇抽身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降价、清仓处理、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以供处理投诉的消协同志参考。
    三、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然后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最后,消费者填写投诉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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