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被别人骗了6万多,这个人已经被警方抓捕了,被告人是2015年5月被抓的但是今天我得知被告人2016.10.月被释放,可是开庭我们被害人为什么不知道呢?是否已经开庭了,现在被告人在看守所

刑事辩护
2019-02-18 09:3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在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离婚案件被告被判刑的,一般是在监狱开庭,很少在看守所开庭的。但是如果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看守所开庭个审理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即可。
  • 毒品犯罪的是刑事犯罪,因毒品犯罪被看守所拘留,属于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 财物被骗,受害人最好亲自去当地公安机关及时报警,能更详细说明情况,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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