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租的房屋还没有到合同期,我想收回房子,我该怎么做?

2019-02-18 10:4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赠与物,也就是涉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当事人作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如果已经丧失任意撤销权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受赠人交涉并取得对方同意收回赠与的房屋所有权,如果交涉未果,那么当事人只可以尝试依法撤销赠与。是否需要委托律师,建议当事人慎重考虑实现目的的可能究竟大与小,所以应在起诉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咨询工作,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赠与的房屋已经依法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作为赠与人,只有依据合同法192条的规定,才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物权力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3、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B、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4、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要求返还赠与物。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6条、192条、193条、194条
  • 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  
    一、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的租金收入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的,免征营业税,但仍应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在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这一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如上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总和并非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的简单相加所得的37%的税率,因为它们的计算基数不同。其中,5%的营业税,其缴纳的基数即为租金的收入;12%的房产税,其缴纳的基数是租金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其基数为租金收入扣除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再扣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扣除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否则构成违约;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对方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6.本案已经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你方丧失胜诉权,你方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这五年内向对方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
  • 不动产需要作登记,作为不动产,房屋抵押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登记,所以私人之间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登记,也就是说即便你们写了协议,在未作登记时,房屋所有人已然可以住房进行处理,所以私人间的协议并未起到抵押的作用,所以是无效的。
    办理房产登记时房管局只审查抵押需要的手续,如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物权证。
    房管局不干涉你们自愿达成的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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