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结婚一年多,然后小孩也一周多了,女方都不怎么带小孩,天天玩,现在这个女方跑了,联系不上了,可以告她骗婚吗?之前按女方要求彩礼加买金项链戒指那些差不多花了十多万

2019-02-18 10:5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结婚为由骗彩礼,如果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10000元,建议尽快报警处理,以追回自己的损失。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对方跑了,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退回彩礼,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要回彩礼。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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