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失业了,去年去社保局办了失业保险,当时领了七个月的失业金就每个月交了社保,七个月过后由于没找到工作就一直没往绑定银行卡里打钱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扣社保费,我也没有时间去社保局办理暂停手续,如今我这个月卡里有四仟多元,他们都扣了社保费用,请问可以退还给我吗?这笔钱我急用

2019-02-18 11:0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职工每月都在缴纳社保,那么都会定期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打入到你的社保卡中。买药或者住院消费掉社保卡里面的钱,那么自然就会没有钱。
    如果的社保卡里面没钱,建议你再等一个月,再没到帐,就要到社保中心落实原因。
  • 公司未交养老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可以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这一数额是在参照用人单位上月缴费额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到社会保险费的增长确定的,是一个推定数额,可能高于用人单位实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也可能低于实际应缴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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