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际施工人无法拿到工程款

2021-09-24 09:5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其次,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此外,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 对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提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分承包人不能突破自己的合同而去要求另一个合同中的发包人承担义务
  • 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方法如下:   
    1、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3、直接起诉。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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