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初用姑姑的限价证买的限价房,购房合同写的姑姑的名字,但是房子首付是我付的,贷款是我还(但是以姑姑的名义代的款),现在房子五年了,可以交易了,姑姑却不和我过户了,就是不给我过,我现在怎么办,打官司能赢吗?购房合同,首付票据,等等所有票据都在我手里了。

2019-02-18 11:5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在按揭中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不需要公证,按揭贷款中介房子过户方法如下:
    买卖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银行放款;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贷款常用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还款等方式,贷款期限1年以下(含)的,还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还款法。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广义的讲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