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孩子今年五岁,放学后在幼儿园门口与一个同学玩耍,过程中我家小孩不慎摔倒,由于距离较近,对方小孩也跟着摔倒,我家小孩没什么伤,而对方小孩胳膊受伤,缝小针10余针,花费医疗费约1000元,对方提出要我们承担责任,请问合理吗

2019-02-18 12:0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主要是幼儿园责任。在幼儿园孩子交给学校,由学校监护,你们就达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幼儿园有责任保护好你的孩子。学校未做好安全保护责任。根据《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9条。
    所以学校要负责。只要孩子确实在幼儿园受伤就可以了 赔偿我就不知道了 自己算下住院要花的钱 加上什么精神补偿 营养费什么的 如果影响今后生活 还要加未来的补偿,最好先看看孩子的伤势跟幼儿园协商。
  • 首先要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每一位宝宝都是爸爸妈妈心中的宝贝,把宝宝送到幼儿园也是希望宝宝能健健康康的成长,万婴幼儿园是对小朋友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 因工伤致手臂骨折,索赔的步骤:
    一、工伤的认定、鉴定申报。
    1、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申报工伤认定;
    2、待医疗期满后,申报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赔偿标准的依据。
    3、前述两步相对耗时较长,如双方达成协议,可委托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尽快取得等级结论。或委托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以方便解决份争)向劳动委员会提起委托鉴定申请。
    4、手臂骨折,如未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十级;如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九级;如有功能障碍影响,视具体情况来定。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儿童在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按你所说的情况,培训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培训机构应承担医疗费、交通费、家长的误工费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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