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快两年,分居,女方提出离婚,无子女无共同房产,房子是女方婚前嗯,装修家具男方买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

离婚
2019-02-18 12:56: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去定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通过变价分割或者作家补偿的方式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你好,青春损失费赔偿没有依据,分割共同财产即可,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