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因上学迁出到学校,现为城市户口。我的父母将户口转到同区县的妹妹家,还是农村户口。请问:原老家的房产(有房产证、土地规划许可等手续)能否重建,重建后产权是否合法?若重建能否享受重建补助?

2019-02-18 13: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户口生二胎新政策是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城市户口生二胎新政策的内容。但是,大多数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家庭对二胎生育政策并不感冒,这是为什么呢?经调查,符合二胎条件的只有二成人表示想再生,八成人都认为抚养孩子开销太大,影响生活质量,加上现在社会竞争激烈,怕影响事业发展,因此不想生育第二胎。甚至,不少单身青年受生存压力影响,干脆选择不生育或推迟生育。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后,才能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只有跟父母一起到民政部门承认收养关系并补办登记才能上户口。
  • 户口迁移主要包括户口迁出和户口迁入两种,但是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户籍迁移条件才可以办理。具体可以到迁出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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