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前几天骑摩托车碰到一小孩,反光镜擦到脸蛋,去医院缝了7针,第二天医生说可以出院了,但是小孩的家人坚持要多住几天,住院的几天花了4000多块钱。出院之后,我父母找了几个人,买了些东西,去对方家里道歉,准备了2000块钱给小孩当作营养费。但是到他家以后,他父母要求赔偿三万元,而且一点都不让步,小孩现在活蹦乱跳的,没有任何问题。我想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如果他家告上法庭的话,结果会怎么样??注:我家在农村,很多事大人都是按经验来判断的,遇上这种事父母也着急,谁都不想惹麻烦,我希望您能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