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们不是一个省的,办理离婚手续,本人不回去可以吗?

离婚
2019-02-19 04:1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好,这个时候已经从法律上讲不再是具有夫妻关系 ,所以也就不能称得上共同财产了,这个时候一方发生了遗产继承,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是,如果这个遗产继承发生在离婚手续办理前,那么这个时候双方还没终止夫妻关系,这个时候发生的遗产继承,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归个人继承,那么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