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毕业前和学校与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协议,也拿到了一张蓝色的报到证??按照协议我应该按时去报道??否则将会有3000元违约金?而且我的档案被学校转寄到了该单位??但是我现在想自己另找工作??我该怎么办

2019-02-19 05:5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上不能出现违约金约定,即使有约定也是无效的,应该约定为补偿金。例如对方有过错而离婚,所以应补偿你的精神损失之类的。
    关于抚养费依据双方的约定,但是建议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作为标准来确定抚养费,这个也是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

  • 一、需根据合同有无具体约定确定: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仅约定定金,收取3000元定金违约的需双倍返还定金。
      如合同明确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对方主张违约金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并非双倍违约金。
      
    二、依据:
      
    1、《担保法》
      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
      第116条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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