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公司为日资企业,对方为总公司,我方为分公司,并且法人代表不同,对方公司要兼并我方公司,并且更改劳动合同,如若不愿,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9 07:3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一个公司能有几个法人代表?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一个公司只能有1个法人和1个法人代表。
    依据:

    1、《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兼并的一般程序  
    1、在公司初步确定兼并对象后,应着手成立兼并领导机构,抽调资产管理、规划发展、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工作。  
    2、由公司派出由经济、财务、审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拟兼并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其资产现状和生产经营前景,提出可否兼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在公司作出兼并的决议后,即邀请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兼并对象进行资产评估工作。提出并确定资产转让、产权收购价格,提出收购兼并的可行性方案,提出资产的核查、审计报告。  
    4、由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计划、人事等部门,提出收购、兼并企业的具体资产转移,人、财、物交接方案,报集团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5、由集团公司兼并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与被兼并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就资产评估确定的产权交易价格和拟定的兼并方案进行兼并谈判。谈判达成协议后,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交司法机关公证生效。  
    6、由我公司派人到被兼并企业办理全面的资产转让移交手续,并办理与工商、税务、银行、房地产与劳动人事部门的登记和变更手续。  由我公司派出工作小组,对兼并企业的领导班子,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整顿,改组和改革。

  •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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