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5月15日我们结婚,在一起生活6个月。没拿结婚证,因为男方身体有毛病,我们一直没同房。今天9月,我们一起回家过中秋节,过完中秋,家里问我怎么还没怀上宝宝,我把我们没同房的事和家里人说了,就没有在回去和他一起过,先让他看好病再说。现在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我退还彩礼钱。现在法院已经判下来了,?8万。我该怎么办?该不该起诉?起诉书我已经递交法院了。为什么我明明是受害者,我还要赔钱给他?现在我有点犹豫了,起诉费要1650,还要我3天内把钱交了要不然就无效了。我实在没有钱了,当初和男方在一起生活,都是我掏钱,我的钱已经用完了。我该怎么办?你能给我个建议吗?我有想过就这样,也不起诉…

2019-02-19 08:4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以及是否退全部,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以下情况需要退彩礼。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返还彩礼时,就应当返还结婚时收到的彩礼。但是如果不按期归还,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存款帐户,查封房产等资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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