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因为有急事借了一万块钱高利贷,也约定好还利息时间,还本金时间,但是因为我工作突然调动,高利贷突然让我不仅要还本金还要一万利息,当时还没有到约定的还利息的时间,高利贷的还带走去别的高利贷借钱还他,还逼我拍裸照,还把我告上了法院,他这属于诈骗吗?

2019-02-19 11:2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且不得计算复利(就是不能利滚利)你可以主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其归还本息。但是注意,利息应该在借期每届满一年时要求其归还,否者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请求该本分利息的胜诉权(利息就拿不回来了,仅可要回本金及利息中未超过诉讼时效部分)
  • P2P和放高利贷的区别: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本质差别
    P2P目前采用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很大不同,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例如某客户要借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计算结果为,他每月还款
    9263.45元,总还款本息为
    111161.41元,总利息为
    11161.41,实际承担的利率相当于
    11.61%。
    再加上手续费或者账户管理费,实际融资成本并不高。如果借款期限为半年或者三个月,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就更少,机械地用年化利率计算用户的综合融资成本是有失偏颇的。
    其实,在小额信贷领域,单笔借款金额越小,用户负债率越低,理论上利息率就可以越高。所谓的高利不能单看利率,还应该看金额的绝对数和利息的绝对数。
    举个例子来说,某白领上班没带钱包,下班跟同事借10块钱回家,明天还对方20块。这样谁也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另一位白领借10万元,隔一天要还20万元,那就肯定是高利贷了。
  •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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