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接受约定的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报酬吗?

2021-09-30 06:5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但是留置委托物需要满足已合法占有委托物;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的条件
  • 行纪人就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不同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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