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商业贷款买房,过户前准备离婚,首付是男方父母卖房子的钱付的,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请问这样离婚会有什么纠纷,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2-19 16:09: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按揭贷款发生逾期后,银行会按规定进行催收(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
    2、催收无果后,一般3个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会有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的期限,不然就强制执行
    4、判决后如果借款人仍未履行义务,银行就会申请强制执行
    5、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会实地查看房屋状况,并进行查封
    6、查封后,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房屋的价值
    7、评估后,法院会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8、如果有人竞拍,则拍卖款扣除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房产税费、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后,有剩余则返还借款人,无剩余或不足,银行有权继续追讨借款人的其他财产
    9、如果无人竞拍或流标,则银行会申请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拍卖,最终无人购买的情况下,法院会将房屋作为抵债资产划归银行,同时消除原债务。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离婚,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