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结婚差不多一年,前两天和媳妇闹别扭了、现在有个4个多月的男孩。如果对方家庭提出离婚,到时候孩子法院会怎么判,我网上查了2周以下的都是判给母亲。如果对方家庭就是死活不要呢?现在我也没精力去照顾这么小的孩子。而且,当时结婚时候彩礼我家拿了6万6?会亲家,她家凑了几万正好10万,家具家电包括汽车都是我家婚前买的,房子我家里人的名字,车子是我自己的名字。她家结婚时候什么都没带。现在她如果闹离婚是不是属于诈骗婚姻?财产又怎么分割,麻烦知情的话请告诉一下,很急

2019-02-19 16:2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共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过的,女方可以不退还男方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离婚中涉及分割财产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由其享有,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采取均等分割,一方对离婚具有过错的,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偿还。
  • 骗婚以后想离婚不能得到补偿。
      
    1、骗婚,涉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结婚为手段来欺骗他人财物,常见的方式的与他人结婚,索取彩礼,办了婚礼或者是领了结婚证或者是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结婚证后,结婚后短期内就消失。但如果是当事人,只是夸大收入、家境条件等,并不属于骗婚。
      
    2、我国婚姻法第40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6条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家庭暴力4种情况,无过错方才有损害赔偿。
      骗婚,不属于离婚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 (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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