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商场工作,我提出辞职,不让我走,必须在找来接替我工作的人之后我才可以走,但是就在这时我也知道要撤柜台了,我在提出辞职的4天以后就没有去上班,我们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但是每个月会有300元的保险钱,公司现在说我旷工,要扣除我的工资,说我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可是公司要撤柜了,也就是变相的辞退我,是不是也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想问一下,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扣我的钱?那保险的钱是不是应该给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9 17:2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3、聪明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规章制度规定做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直接扣工资是违法的!

    4、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立案处理。
  • 你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视为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用人单位仍需向你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
    关于社保方面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因为广州对于社保方面劳动仲裁和法院是不直接处理的,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社保金的标准,因你的工作地点长期在广州,应该适用广州的标准。
  •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你好,如果你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从你工资里扣款,但每月扣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款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