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持卡人意外死亡,所欠的钱如何偿还,持卡人没有个人财产,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应由谁还?必须要还吗?

其它
2019-02-19 17:3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
    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 你好,申请及使用信用卡属于个人行为。在各银行的申请表上有明确的文字描述,是不需要担保的。持卡人无论任何原因离世,银行均无权向信用卡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人追缴信用卡持卡人拖欠银行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
    信用卡持卡人身亡(无论何种原因)后所拖欠的所有债务均持卡人的直系亲属无关
  • 《婚姻法》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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