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带着我老婆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后面一老头骑电动车碰了我车后面一下摔倒了我扶起他,并且打电话报警了,有个证人在现场等了几分钟后走了没留电话号码,现场没监控,老头去医院现在住院了,现在警察说责任定不了要我要么协商要么打官司,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

2019-02-19 17: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打架,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两个人打架,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会先进行立案,然后传唤对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