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人民检察院是否有权采取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

刑事辩护
2023-02-08 01:3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需要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
  • 是否改变措施,有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 你好,是需要根据上级部门审批的
  •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
    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
    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