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同事说让我帮忙转一下钱借了我的手机卡装他手机上转钱。事后我发现我名下多了一比贷款我也报警了,我那个同事也跑了,眼看银行贷款马上到期,报警一年了也没有结果,这钱银行找我要我也没那多钱还该怎么办,

2019-02-20 07: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明确约定了还款账户号,往还款账户号对应的银行卡内存入足够还贷的钱即可,在每月还款日之前存入。
    关于偿还贷款的建议:
    ① 如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还贷延迟,请及时联系银行方面说明情况;
    ② 及时完成还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息,存入后及时通知银行再次扣款;
    ③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议还贷用的银行卡内,提前几日存入足够的还贷资金。
  • 贷款到期:  1个月内没还银行会产生罚息;1个月(30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3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
      
    1、1个月内没还银行会产生罚息;
      
    2、1个月(30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
      
    3、3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
      
    4、7个月以上银行会向法院起诉,将会有法院的传票寄至借款方家,在开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法院都会冻结借款人当初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然后进行拍卖,抵押物拍卖所得,将会用于还款。如果拍卖所得大于欠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起诉费+律师费等),那么多余部分将会返还给借款方。不过有多余出来的钱的情况很少。
  • 针对银行房屋贷款条件,一般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满十八周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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