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O8年到今,工作9年钢厂政府关停,企业只给我买了工伤险,能否要补交社保戈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019-02-20 10:0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对象为:具有我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补缴办法为: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张师傅56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据悉,此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在待遇计发方面,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金为
    583.7元;年满6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
    622.5元。
  • 养老保险:
    是我们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
    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只要缴纳满足15年,就能在退休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于生活。
    社保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未来随着渐进式退休政策的实施,退休年龄可达65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法定领取年龄在60周岁。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医疗保险:
    是补偿报销我们生活中因疾病而产生的损失。
    按照目前的医疗保险政策,它不单单是老年生活,而是一种终身保障。
    社保医疗保险是需要在退休前 ,持续缴纳的,缴纳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则不能享受,想要在退休后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需要医疗保险男性缴纳满25年,女性缴纳满20年,才可,否而不能享受。
    医疗保险的作用是我们在参保后看病、住院等治疗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以此减轻医疗费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 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016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 如果企业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你可以要求企业补缴,不给你补缴养老保险你可以到劳动局仲裁窗口告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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