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为我支付了社会保险。受伤后,我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认定为3级残疾。请问:我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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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二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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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一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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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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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