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仓库收据持有人如何在储存期到期时提货?

其它
2023-02-06 14:3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货款情况
  • 协商或找其他间接证据证明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 一般情况下,仓单有效期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仓单有效期与保管货物的期限通常是一样的,期限届满存货人就需要去金货物取出,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保管人可以加收仓储费。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