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拳在头部.眼部 事情发生在今年年初.我们当时发生冲突.他打了我几拳在头部.眼部.打肿出血了.然后我回家儿子看到我这样就带几个人朋友去打他.用铁棍打破他的头缝了九针.其它部位也打了.事发第二天我们都去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事发一个星期后他要我赔50w.谈不成就要10万.医院出证明他的伤是属于2级轻伤.我现在不敢回家了.我会坐牢吗?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我会被判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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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被人故意打在轻微伤。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应追究打人者的治安行政责任。
民事损失也要赔偿。
不达刑事追究标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刑事拘留。
可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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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5.
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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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冲突,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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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报警处理并要求验伤,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协商无果的可以诉讼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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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