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一下,如一件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二人,然后还有重伤送医院抢救后死亡,请问在医院死亡会不会累计在这次事故人数中?

2019-02-20 11:5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得到报告会迅速到达交通事故现场,依法进行勘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在受伤后容易受骗上当,随便签字和解,或随便签订合同协议,轻易放弃自己应得的权益,因而十分必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有哪些合法权益所在,并且给交通事故受伤者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如需法律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一、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在多少呢  
    1、要看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双方责任情况。  
    2、车辆是否投保了交强险。  
    3、对方赔偿的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各项,残疾赔偿金等需要鉴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更需要提供受害人的户籍性质、工资收入、医药费支出数额、住院天数、医院诊断证明、入院出院证、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才能计算。  
    二、交通重伤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被抚养人的主体资格并非是根据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确定的,如果被抚养人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是不能主张或者不能足额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出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