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年前我老公起诉离婚,法院不允许离婚,半年后我起诉离婚,会一审判决离婚吗?自动解除婚姻需要再什么情况下?不服自动解除婚姻判决,还可以上诉吗?

离婚
2019-02-20 13:38: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愉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
  • 因为我国是两审终审制,对于离婚(除了财产部分)不能上诉,更不能反悔一审判决后,对判决不服,可上诉,应该在15天内上诉。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如果是属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应该一次性进行审理,以确定的双方在离婚后各自对该债务的承担份额。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债务存在争议、或牵涉到第三人利益的,法院也可以先行处理婚姻问题,对该债务不予处理。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就该债务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的,该分割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于 债权人而言,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判,提起上诉的,原则上应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同时也允许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不论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最终都要由二审法院依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上诉途径并不会影响终审裁判。
    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不论当一事人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还是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都应按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诉状副本,以便被上诉人及时提出答辩状、充分行使答辩权,同时也为第二审诉讼做好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