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家具公司的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公司与本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还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将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1-10-07 10:2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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