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陈建立了伙伴关系。现在a企业被责令关闭。a企业应该解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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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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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可以宣布解散。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宣布解散的情形包括:
1、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散事由,并且现在已经出现;
3、合伙企业中的全体合伙人决定要解散;
4、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现在已经无法实现的;
6、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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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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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