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户欠我7万元货款,他说最近没钱,我让他写欠条,请问要让他写怎样的欠条具有法律保障?到时候他不还款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他索要!

2019-02-21 10: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搜集好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证明人的证词等,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 欠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光凭欠条是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你应当首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案件完结之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调解书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写明欠款原因,欠款人,欠款时间,还款时间,双方签字, 举例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
    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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