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酒店厨师的,最近辞职不干了,关于我的休息天,法定假日等,酒店该怎么补偿我,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2019-02-21 11:0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么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
    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
    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 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有: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
  • 公司只有违法解除合同,才需要赔偿,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但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动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以及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