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试用期为3个月的公司工作。我在试用期内签了一份两年的合同,但我没有劳动合同。我还在试用期。我想终止劳动合同。我能拿到薪水吗?我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10-12 07: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履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仅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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