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在盗窃案件中,向未成年人提供线索或指导算不算共犯!

其它
2019-02-21 14:2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n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n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n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n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n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n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n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交保证金,后者有保证人。n但是对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取保候审。n
    (1)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n
    (2)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n
    (3)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n
    (4)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n符合上面条件的话,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要不然你也可以p/去让律师判断下是否可以。
  •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
  •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盗窃数额较大的,应当取消监视居住进行逮捕,并数罪并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如果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方面来说 有两种人视为成年人
    1 年龄满18周岁以上的人
    2 年龄满16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视为成年人
    见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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