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拿房子的,交了契税,是贷款买的,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假如钱还没有交到房产局,是否可以按新的契税政策要求退还多余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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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
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
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要求,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
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
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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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房产证的办理收费情况:
1、契税: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
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
2、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按照每平米
16.8元缴纳,砖混结构按照每平米
15.6元缴纳。
3、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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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
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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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中,涉及的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房产证已经满二年的,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手续费和登记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一、营业税(税率
5.55% 卖方缴纳)
1、 根据财税[2015]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1、 如果转让的房屋购买时间超过2年,又是家庭唯一住宅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四、 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
1.5% 和1% 买方缴纳)
1、契税的基准税率是3%,按照交易总额的3%收取。
2、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
1.5%。
3、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
4、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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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