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和别人合伙开的公司,但是没有什么话语权,如果我提出把他的股份转到我的名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资料和程序?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2-21 19:2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  
    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股权的。;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
      
    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
      股份分配确定好后,需要订立合同,按规章办事,减少后续分配纠纷。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 合伙人之间的协议仅对合伙人有效,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有权按照合伙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你退伙前合伙所欠债务进行追讨、你也有义务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清偿后,你可以依据双方的免责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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