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毕业时和A地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协议,档案寄往该地。工作一个月多未签劳动合同,而后解约,开了解约函。我回到生源地B地后,未调回档案。我能否参加生源地的招聘考试?能否参加其他地州的考试?我是先调回档案再找工作,还是找到新单位了再调档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1 21:0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由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三方协议中达成的合意是关于毕业生毕业以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内容,关系到双方日后建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毕业生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应该认定为违约,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中也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
    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的协议书。
  • 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给你出了退函、解约函或者改派函等,学校都应该给你改派(毕业两年之内),而不需要一定要把三方协议三联都交回学校。
    不签三方,直接签定劳动合同,唯一不利的是档案派遣,签订三方协议,档案会由学校派到新单位,同时有了就业报到证,在落户上方便。
    不签三方,直接签劳动合同,需要由新单位开调档函,到原单位调档。落户,需要新单位所在派出所开户口准迁证,然后到原单位所在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 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
    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
    但毕业生可能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三方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不是以劳动者身份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之后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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