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7年没有房子,与男方父母同住,现有一个3岁女儿,想离婚,现孩子父亲母亲分别外地工作、孩子以后交由男方父母抚养长大,离婚后男女双方各有怎样的赔偿。

离婚
2019-02-22 00:5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果男方有外遇,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因此,双方因为婚外情导致离婚,通常会由过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至于子女的归属,法院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外情属于导致离婚的原因中一方的过错,因此在出现婚外情的情况下,法院通常情况下会要求过错方给对方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但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还是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不能打城协议的,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一般情况下会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 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