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是一小公司出纳,挪用资金14万用于赌博偿还赌债,被领导发现后,写了个情况说明,是因为个人债务问题,挪用的。男方毫不知情,并写到20之内还清。可是现在还不上,说的是打工慢慢还,现在公司不愿意,说要起诉,会负哪些责任呢?男方要求离婚,离婚后,对男方有什么影响呢?

离婚
2019-02-22 08:4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赌债不仅不属于共同债务,而且也是非法的,根本就不用还,但通常都是以借条或欠条的形式表现的,上面肯定不会写是赌债,所以一般来说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也不是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还是有做好的可能的。
    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不能笼统地给你个结论。比如说具体的数额、次数、时间、双方的关系、以及债权人与你的关系等等好多方面都会影响到将来法院是否认定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 1、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人格
    2、两人的妻子要经公司管理,需要公司的聘用。像其他人进入公司程序一样,不涉及权利的问题。
    3、足额出资股东、两人妻子,均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自己的债务,资不抵债则破产。
    4、公司独立人格,以自己资产承担自己债务,是公司制度的基本理念。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需要根据以下条文进行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