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企业辞退员工后赔偿金额不按劳动法规定里算!这样合法吗?

2019-02-22 10:0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相应的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还有两年退休的赔偿金怎么算?辞退员工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不包括该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六种情形):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七条)。最多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平均数。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解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有补偿或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或赔偿。  
    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单位应当支付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如果是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如不能用途工作等解除、裁员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